视觉功能训练治疗软件 SJ-VTS


儿童隐私政策

文件版本:1.0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19日


0 本政策所涵盖之范围

0.1 视觉功能训练治疗软件(型号:SJ-VTS)(“VTS”)的内容和服务(“内容和服务”)的提供者广州市视加医疗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视加公司”或“我们”)深知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也感谢用户(“用户”或“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安全。基于此,我们制定本《儿童隐私政策》(“政策”)。本政策主要向您阐述我们收集哪些儿童个人信息、所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用途、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等,并申明了我们对保护儿童个人隐私的承诺。我们未来可能根据信息处理情景的变化更新或修改政策。请您在使用VTS内容和服务前知晓政策和任何补充政策。

0.2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政策。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儿童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将导致VTS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达到预定的效果,您应要求您监护的儿童立即停止使用VTS。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或继续使用VTS,提交个人信息,都表明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收集、使用存储和分享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0.3 儿童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您需要和您的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VTS并/或向我们提供信息。如果您使用或继续使用VTS,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您已经获得您的监护人的许可,您和您的监护人均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0.4 本政策适用于VTS内容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VTS客户端、VTS后台管理系统。

0.5 我们将恪守以下原则,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当儿童使用VTS内容和服务时,监护人同意接受本政策。

0.6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文末方式与我们联系。


1 我们如何使用和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1.1 成为VTS用户

如儿童想要申请注册为VTS用户,儿童需要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手机号码、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作为基本注册信息,并创建VTS用户账号和密码,使用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VTS。

1.2 提供产品或服务

1.2.1 用户体验改进计划

当儿童使用VTS时,为保障儿童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维护我们服务的正常运行,改进及优化我们的服务体验以及保障儿童的账号安全,我们会收集您的设备类型、儿童在使用VTS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这类信息是为提供服务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随着VTS后续版本升级,我们统计的范围会有所改变,儿童下载、安装、使用后续版本VTS的行为将被视为监护人和儿童对届时相关改变的同意。

1.2.2 客服和售后

我们的客服人员会使用儿童的账号信息以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以便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我们的客服会使用儿童的账号信息与您核实身份。您有可能会再与我们的客服人员沟通时,提供给出上述信息外的其他信息。

1.2.3 视觉训练

我们会依据儿童注册时提供的出生日期、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信息定制不同的训练方案并提供给儿童在视觉训练时使用。在视觉训练中,我们可能需要收集部分训练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点击、报错、训练情况等儿童在训练时产生的信息。我们会根据您的这些相关信息,向您提供与服务相关的内容,并不断优化相关功能。

1.3 提供安全保护保障

1.3.1 儿童的网络身份标识信息帮助儿童维护软件正常使用及使用安全,为了向儿童提供安全保护保障,如防范木马病毒等,我们将获取以上信息。

1.3.2 我们可能将通过弹出窗口询问是否可以获取相应权限,只有监护人选择同意后,我们才会为儿童开启权限并接受儿童的个人信息。

1.3.3 我们会根据儿童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儿童的个人常用设备信息:操作系统版本号、设备标识符号、IP地址等。

1.3.4 儿童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

在收集到儿童的个人信息后,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我们会将儿童匿名化后的数据与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分开存储,并保证在后续的个人信息处理中不重新识别个人。匿名化后的信息将无法识别特定儿童的身份,在不泄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前提下,视加公司有权对匿名化处理后的用户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利用(包括商业性使用)。

1.4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必征得您授权同意: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6.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
  8.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9.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或处置产品或服务故障。

2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2.1 共享

我们不会与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监护人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强制性的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对外提供;
  3. 符合与监护人和儿童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4. 应监护人要求处理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2.2 转让

我们不会将儿童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监护人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强制性的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对外提供;
  3. 符合与监护人和儿童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4. 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时,如涉及到儿童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儿童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监护人征求授权同意。

2.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 根据监护人或儿童的需求,在监护人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其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强制性的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儿童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候,我们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对所有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2.4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我们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儿童及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6.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

2.5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信息主体的,不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同意。


3 我们如何保护和保存儿童的个人信息

3.1 我们保护您个人信息的技术与措施

3.1.1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儿童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儿童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3.1.2 您的用户账号和密码采用MD5加密保护。当儿童从设备向我们的服务器发送或收取信息时,我们确保使用加密保护。

3.1.3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以最小化原则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用户信息,并通过隐私政策告知您相关信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3.1.4 儿童个人信息全都被储存在安全的服务器上,并在受控设施中受到保护。

3.1.5 我们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请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提供给我们的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1.6 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监护人和儿童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将儿童的账号密码等儿童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我对于儿童个人数据的泄露,我们将及时通知相关的监管机构,并在一些特别的环境下,通知数据主体相关的数据泄露事件,以满足适用的相关法律,包括监护人和儿童所在地的数据保护法规。

3.1.7 在不幸发生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事件相关情况我们将以邮件、信函、电话、系统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3.2 我们如何保存儿童个人信息

3.2.1 保存期限

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儿童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我们判断个儿童人信息的存储期限主要参考以下标准并以其中较长者为准:

  1. 完成与您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以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2. 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 您是否同意更长的留存期间;
  4. 是否存在保留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

3.2.2 在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4 您的权利

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访问和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注销权、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4.2 访问和查询权

监护人和儿童有权访问和查询儿童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监护人和儿童想行使数据访问和查询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查询:

  1. 访问和查询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用户账号、手机号码信息:进入VTS→【个人中心】→【>】,可进行信息查询;
  2. 访问和查询视力信息:进入VTS→【个人中心】→【视力档案】,可进行信息查询;
  3. 访问和查询消费信息:进入VTS→【个人中心】→【消费记录】,可进行信息查询;
  4. 访问和查询训练信息:进入VTS→【个人中心】→【训练记录】,可进行信息查询。

4.3 更正权

当监护人和儿童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更正:

  1. 更正手机号码:进入VTS→【个人中心】→【>】,可进行信息更正;
  2. 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需联系客服进行修改;
  3. 更正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注意是更正已有的视力信息,并非更新视力信息),需联系客服进行修改。

4.4 删除权

4.4.1 在以下情形中,监护人和儿童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要求:

  1. 如果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却未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3. 如果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约定;
  4. 如果儿童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注销了用户账号;
  5. 如果我们不再为儿童提供产品或服务。

4.4.2 若我们决定响应监护人和儿童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儿童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监护人的独立授权。

4.4.3 您需联系客服进行删除儿童个人信息。当您被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4.5 注销权

您需联系客服申请注销用户账号。在您注销用户账号前,我们将验证您的个人身份、安全状态、设备信息等。您知悉并理解,注销用户账号是不可逆的行为,当您注销用户账号后,我们将删除有关儿童相关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副本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副本:进入VTS→【个人中心】→【>】,并通过截屏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副本。

4.7 响应上述请求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访问、更正或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您需要访问、更正或删除您在使用VTS时所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或您认为视加公司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或与您关于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或使用的约定,您均可以通过文末的方式与我们联系。为了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将在收到您反馈并验证您的身份后的15天内答复您的请求。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个人信息控制者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5 本政策如何更新

5.1 我们的儿童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5.2 我们保留不时更新或修改本政策的权利。如果该等修改造成儿童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会通过不同渠道向监护人和儿童发送变更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系统通知等方式。

5.3 若监护人和儿童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政策,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VTS。如果儿童仍继续使用VTS,则视为监护人和儿童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我们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5.4 在VTS停止运营时,我们会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可能以网站公示形式通知您停止运营的情况,并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6 争议解决

本政策及监护人和儿童与视加公司的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但不包括其冲突规范。监护人和视加公司同意服从视加公司所在地法院的司法管辖。


7 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对于儿童个人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您可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我们,我们的邮箱是:cc@world-eye.com;或者也可通过电话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电话是:020-38032632(工作日09:00~12:30和13:30~18:00);相关通知将在我们官方网站公示,我们官方网站是:http://www.world-eye.com。